12.17 logo設計的審美性
logo設計不僅是一個符號,標志的真正意義在于以對應的方式把一個復雜的小物用簡潔的形式表達出來。標志是設計中的“小品’,但也是設計中最難的。它其有以小見大、以少勝多、以一當十的選擇性特點。標志設計通過文字、圖形巧妙組合創(chuàng)造一形多義的形態(tài),比其他設計要求更集中、更強烈、更具有代表性。突出的表現(xiàn)在于設計概括的形象化,以單純、簡潔、鮮明為特征,令人一目了然;簡練、準確而又生動有趣,其有即時達意的傳達功效。
一、圖形的造型美
品牌標志設計要在細小范圍中反映具體的藝術待征,給人以美好、動人的形象,必須具有和諧、悅目的形象。圖形是構成標志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設計中不可忽視的,是標志最后成敗的關鍵。正如音樂先講究節(jié)奏、旋律和音響,而后才有音色美。詩講究格律、音韻和詩意,而后才有詩味。標志也是一樣,必須講究組織格式和運動變化,而后才有圖形美。所謂圖形美,并不單是外在的美,還應有意象的內在美。從設計構思到組織形式,善于運用構成法則的運動變化,發(fā)揮單純的和諧美。圖形美并不像一般圖案那樣用添枝加葉的填充式手法,而是巧于利用結構的簡化、形象的凈化,強調強化和精簡的藝術處理,產生一種特有的標志造型美。
二、意和形的綜合美
標志是通過完整的形象表現(xiàn)出來的,而形象則是構成圖形美的重要條件。標志的藝術形象可以概括為兩個組成部分。
1·意象美。由想象、意境、比喻、色彩等組合成意味深長的意象美。
2·形式美。由變化、運動、對照、均衡等組合成組織結構的形式美。
前者以意象的內核為基礎,后者以形象的構成為規(guī)律,兩者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成為一個好標志,也談不圖形美。如果缺乏前者,就沒有詩意般的境界,不能令人悠然神往;缺乏后者,就沒有條理化的組織秩序,不能引人入目、賞心悅目。毫無疑問,意象美是內在的,提供了普遍的現(xiàn)實意義;形式美則是外在的,提供了形式感的具體特征。兩者都是融情于景和組織形式的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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